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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5-07 点击量:


    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1012

    说明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教学及科研能正常进行,根据宁夏大学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中心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我院实验中心规定制度。本实验中心管理人员以及在本中心进行教学和科研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遵守宁夏大学有关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实验中心的规章制度。


    实验中心管理管理人员职责

    一、各专业实验员,统一由实验中心管理。

    二、在教学实验中,实验老师具体指导学生做实验,填写实验记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

    三、各级人员职责

    (一)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各类实验规章制度。

    4、制定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并负责培训及考核。

    5、领导并组织完成本实验中心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6、负责实验室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填写当天实验工作日志。

    2、负责所辖实验室经常性的安全、卫生工作。

    3、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药品的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建帐工作。

    5、按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或独立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三)实验指导老师职责

    1、指导老师应尊重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要求学生。

    2、老师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实验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实验任务,如因通知过迟导致实验不能正常进行,责任自负。

    3、实验结束后,指导老师应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口头说明。

    4、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老师应指派学生打扫实验室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齐。


    实验中心学生守则

    一、认真预习

    实验课前,应预习实验内容,熟悉实验方法和步骤,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遵守纪律

    学生应准时进入实验室,不得迟到。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吵闹,按号入座。实验指导书及文具用品要放置整齐,非实验所需物品不许带入实验室。

    三、严格操作

    实验前应认真检查所用仪器物品是否齐备,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实验。实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和规程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并作好实验记录,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四、爱护公物

    爱护标本和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主动登记,严格遵守损坏赔偿制度。

    五、节约资源

    节约使用水电、实验材料及药品试剂,坚决杜绝浪费。

    六、注意清洁、保证安全

    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并将实验台打扫干净,待实验总结完毕,上交实验报告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值日生要认真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关闭水、电开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由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四、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

    五、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和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一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国家固定资产不流失,充分发挥实验器材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专管人员负责管理。

    二、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管理人员每年应配合实验室主任核查账物。

    三、固定资产必须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数据完全相符。 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四、实验室设备一般不许借出,确实需要借出的仪器设备要有完备的借出手续。

    五、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手续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六、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中心主任签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人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二、在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必须根据教学和科研计划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三、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被盗、被窃时,及时报告保卫处和设备处。

    四、教师科研、学生科技创新等非教学实验使用实验室,负责老师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在实验中心统一安排下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

    五、各实验室钥匙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其它人员不得私自管理、配制钥匙。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未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实验室。

    六、各实验室仪器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不得存放与本实验室无关的仪器设备、物品等。

    七、老师借用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等活动,要及时归还。


    仪器设备共享制度

    一、学院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统一归实验中心管理,并实行仪器设备共享。各老师使用仪器需要带出实验室,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副院长批准,经实验中心协调安排后再予以借用。

    二、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使用归项目主持人负责。


    实验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确保实验工作人员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中心主任为实验中心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主任为各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实验中心主任和各实验室主任必须制定本室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和防盗等安全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分管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查找隐患,抓好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本。

    二、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习消防知识,正确掌握灭火方法,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加以解决并如实向上级报告。

    四、实验室动用明火,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出现事故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五、实验室内仪器、器械等物品要分类、分柜安全稳妥存放,注意防火、防高温、防日晒,通风良好。

    六、实验中心各工作人员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是否关好,节假日须按规定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实验教师工作制度

    一、实验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履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全面履行实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二、每学期末,各系应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本部门下学期的“教学实验计划书”,经实验中心汇总后,统一下达“教学实验任务书”。“教学实验任务书”是考核实验教师工作量的主要凭据之一,实验教师应该按照任务书指定的实验项目、内容按时开出实验,无权擅自修改任务书,无任务书不得自行开出实验。

    三、实验教师接受教学实验任务后,应根据实验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和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调试实验仪器设备,做好实验准备;并应进行一次实际操作实验,以便掌握实验数据。

    四、实验教师要以“拓宽知识、锻炼技能、升华理论、培养作风”为指导思想,认真讲解实验过程和实验要点,特别要讲清容易发生的设备和人身事故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辅导要耐心细致,不包办代替,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及时保养,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开出登记表和原材料消耗记录表,实验中遗留的废料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散。

    六、实验教师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学期末要根据学生平时实验报告成绩评定该生的实验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七、实验教师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习校内外的先进经验,逐步提高教学实验的质量与水平。

    八、实验教师要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模范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环境卫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设备与人身事故。


    实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刻苦钻研技术,立志岗位成才。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立志岗位成才,做一名合格的实验工作人员。熟练使用各种实验仪器、仪表和设备,掌握实验操作规程和各项具体检测实验的程度、方法,准确完成实验任务。

    二、严格操作规程,检测准确真实。

    严格按委托检测实验的内容,认真负责的进行检测实验,保证检测结果客观真实。按要求填好报告单,字迹清楚,无涂改,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为工程质量负责。

    三、立足本职岗位,热心服务基层。

    送检样品随到随检,不积压,不拖拉,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交准确的实验报告单,保证施工需要,工地现场抽测,随叫随到,主动热情提供服务,不提不合理的要求,不给基层增添麻烦。

    四、现场整洁,争创文明

    随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排除有碍检测实验及其准确性的一切因素。对实验仪器、仪表、设备经常保养,定期维修,仪表、仪器、设备在检测前进行精确校正,使用后及时擦拭干净,达到一流保养水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国家固定资产不流失,充分发挥实验器材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各室仪器设备专管人员负责管理。

    二、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管理人员每年应配合实验室主任核查账物。

    三、固定资产必须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数据完全相符。 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四、实验室设备一般不许借出,确实需要借出的仪器设备要有完备的借出手续。

    五、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手续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六、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人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办法按照宁夏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并做以下的补充:

    一、大型精密仪器要定室、定人进行管理和维护,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二、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要做详细的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

    三、定期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本院教师和学生使用大型仪器需经院实验中心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学生使用大型精密仪器时,一定要经过教师指导方可上机实验,实验时指导教师一定要在机前观察、指导,对不规范的操作应及时进行纠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是实验室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档案工作的一个分支。为了落实国家教委第六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由实验中心设专人负责管理。其职责如下:

    1)负责管理千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千元以下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与学校档案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

    1)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请、论证报告、合同附本。

    2)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技术鉴定资料。

    3)教学仪器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图纸、线路图等原始技术资料。

    4)教学仪器设备随即带来的工具、备件等物品清单。

    5)教学仪器设备的调拨、移交手续。

    6)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竣工图。

    7)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9)教学仪器设备的故障及事故记录。

    10)教学仪器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及精度鉴定记录。

    11)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技术鉴定及处理意见。

    12)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后的改装、利用及作价处理记录。

    三、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的保管

    1)万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由学校档案部门保管,每年初由实验中心设备档案员将上半年度的资料上交归档。

    2)千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由实验中心档案员保管。

    3)千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档案有各使用单位兼职档案员保管。

    四、学校的档案工作是一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衡量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尺度。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管好、用好档案资料,充分发挥其效益。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夏大学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借用和归还仪器设备时,双方共同检查其完好情况,并签字认可。凡属于丢失学校仪器者,应赔偿同规格型号的教学仪器或按仪器的现行价赔偿。

    二、教师和学生损坏学校仪器设备名,按下述办法处理:

    1.学生使用的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粗心大意造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学生本人应负责将仪器设备修理完好,无法修复的应赔偿同规格型号的教学仪器。

    2.凡属责任事故损坏教学仪器设备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均应写出书面检查交实验中心存档;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凡属责任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报告、检讨、认识深刻、承担经济责任,表现好的,可免于纪律处分。

    4.赔偿数额较大,不能一次交清,当事人应写出分期赔偿计划,限期交清。

    5.凡过期不交赔偿费者,实验中心将通知财务部门直接扣款;学生毕业时仍未交清的,将暂扣毕业证书,直至交清并办理结清手续,发给毕业证书。

    三、校外单位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按下述办法处理:

    1.因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应赔偿同规格型号的教学仪器或按同规格型号仪器设备现值赔偿并交清同期租金。

    2.因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的,除交清同期租金并负责修复外,还应书面报告损坏经过、修复情况及精度检测报告,交实验中心存档;设备质量、精度降低且无法恢复的,应赔偿同规格型号的教学仪器。

    3.借用担保人应负责督促仪器设备借用方尽快赔偿或补偿,并负责办理偿还手续。过期不交者,将通知从仪器设备借用担保人的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四、教学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损坏后,实验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并及时将事故经过报告实验中心。实验中心将情况备案,做出处理意见并填写赔偿通知单,当事人办理赔偿交费手续,并将交费及销帐手续交实验中心存档。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为配合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对测量学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进行开放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主要目的是给学生提供进行以下工作的场所,如参加实验的准备工作、参加教师的科研工作或进行一些设计性实验以进行初步的科研思维和科研方法的培养,以及进行毕业论文的实验研究。

    2.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我院本学期内开设相关实验课程的全体本科生。

    3.实验室实行全天开放,学生凭学生证办理借用手续,节假日可提前与实验教师联系或电话预约。

    4.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

    5.凡属本学期内开设相关实验课程的学生,由学生向实验任课老师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同意后,进行统一安排。

    6.凡属参加教师科研工作或进行毕业论文实验研究的学生,则由指导教师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进行安排,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7.学生进入实验室所涉及仪器设备费用等问题,按照我院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实验中心管理制度进行解决。  


    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的管理,避免低值耐用品的流失,做到物尽其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单价低于8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2.各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工具类和器件类由设备专管人员负责管理。

    3.低值耐用品要做到帐物相符,设备专管人员定期与实验室主任核对。新进低值耐用品应及时入帐。

    4.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中心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期归还。

    5.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以保证实验运行。


    仪器验收制度

    一、根据宁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单价500元以上为设备,单价500元以下为低值品。学院老师购买仪器设备需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兼设备管理员负责。

    二、验收步骤

    1、开具发票并填写宁夏大学仪器设备信息;

    2、将发票粘在整理单上,主管领导签字;

    3、将发票与设备信息表同时交实验中心设备管理员;

    4、设备管理员到设备处验收登记,打印仪器设备条形码;

    5、设备管理员入学院账目并填写仪器设备领用单;

    6、领用仪器设备的老师在领用单签字,领取仪器设备及设备条形码头;

    7、购买仪器设备的老师将条形码粘贴在设备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三、各类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验收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变更程序。

    四、若无特殊情况,实验中心于每月1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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