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1年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和《宁夏大学本科生转学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5〕16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考核办法。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 长:张晓天 毛明杰
副组长:苏宇静 李王成
成 员:尹 娟 刘海峰 朱 磊 王 娜 马冬梅 王炳亮 张尚荣 马熙伦
二、申请条件
依据《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转专业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时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宁夏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5〕161号)的相关规定;
(二)确有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三)因患病或意外事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学生自愿申请,依据综合考评成绩认定办法,通过我院相关专业择优考核认定的学生。
三、考核办法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总平均绩点达到 2.0及以上。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对我院所设置的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学习成绩、知识能力等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
(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成绩情况等,提出(且只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并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
(三)在通过我院相关专业基础考核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择优转入的原则,我院接收转入本专业学生总数占比不得超过原招生总人数的15%(含15%)。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转专业的;
2.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6.学院内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在分班后不允许互转,只能申请其他专业。申请转入建筑学和城乡规划的学生因专业特性原则上不能有色盲、色弱的情况。
7.经学院考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五、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
六、考核方式与安排:
(一)书面审查阶段
考核小组将以书面方式全面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表格、资料及佐证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并作出评价。
(二)组织考察阶段
1.笔试环节
原则上学院对转入学生不设置笔试环节,但对于有较高专业特长限制的专业(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因考虑学生特长及转入后接续学习的能力,需要参加一门钢笔画现场测试。
2.面试环节
学院组成由党政领导、专业教师组成的转专业考核面试小组,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线上/线下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业考察、政治思想等内容。根据学生回答情况现场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考核成绩。
(三)考核评分阶段
对于组织了专业笔试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考核成绩的50%;对于未组织笔试的专业,以面试成绩作为总考核成绩。
(四)初步录取阶段
根据学院拟接收专业名额情况,将各专业转入学生考核分数依次排序,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人数达到上线后其余同学不予录取。
(五)公示上报阶段
学院将拟录用名单发布学院网站、官方微信平台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移交学生处报批。
七、材料清单
1.学生提交材料清单包括: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父母签署意见的身份证复印件。
2.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
八、注意事项
1.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转专业材料的收集汇总,申请人应结合考核内容尽量详实的提交能够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个人素养的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我院查实,将取消对该申请人的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按照规定处理。
3.我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将全程公开我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的进展,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0日